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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需要财务负责人吗

公司成立 2023-12-15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注册公司需要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注册需要准备的资料:
    1、 拟定公司名称,行政区域+字号+行业描述+组织形式,公司名称重复率高,建议避免使用常用词组。
    2、拟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大小自由,出资方式期限自由,注册资本不需要验资,但并非越大越好。
    3、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参考同行,以工商修订规范为准。
    4、注册地址,实际营业地址必须与注册地址一致,准备好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备查。
    5、 确定公司组成人员法人、财务负责人、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6、 确定股东和出资比例股东无人数要求,出资比例自由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应承担下列责任:
    1、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3、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
    4、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5、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 注册公司不一定必须有财务负责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一家小公司可以没有财务负责人,但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法律没有禁止股东担任财务负责人,只要股东有会计师从业资格、有丰富的会计从业经验并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聘用条件就能担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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