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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十级伤残怎么认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5 1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认定的标准: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
    3、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等。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10 十级
    5.
    10.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
    3)一侧部分面瘫;
    4)嗅觉功能完全丧失;
    5)尿崩症(轻度);
    6)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
    7)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8)开颅术后。
  • 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
    2、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3、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
    4、一侧部分面瘫
    5、嗅觉功能完全丧失;
    6、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
    人身损害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1、重伤,指具有导致行为人残疾、毁容、丧失器官功能或者其他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损伤,具体分为重伤一级与二级;
    2、轻伤,指对行为人容貌、器官或者人身健康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具体分为轻伤一级与二级;
    3、轻微伤,指造成人体组织器官轻微伤害的损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不再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而是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于十级伤残,《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的鉴定标准包括以下部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二、头面部损伤;
    三、颈部及胸部损伤;
    四、腹部损伤;
    五、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六、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七、体表及其他损伤。
    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五部分的规定,十级伤残包括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等七个部分的损伤,每部分都有相对应的具体的鉴定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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