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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组成

劳动仲裁 2023-12-15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2、工会的代表;
    3、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1、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在我国,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全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2、工会代表。
    工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它更了解企业、职工的情况,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能够代表全体职工的根本利益。
    3、企业方面代表。即雇主代表组织,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种形式的企业联合组织。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性质:调解和解决劳动争议,居中裁断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其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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