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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企业重组并购程序

公司并购 2023-12-15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有企业企业重组并购程序:
    1、国有企业在合并前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2、报告经批准后,寻找合作伙伴,讨论合并事宜;
    3、国有企业对其资产进行全面检查登记;
    4、被合并的国有企业确认自己的净资产;
    5、合并国有企业和被合并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代表签署产权转让协议;
    6、办理产权转让的法律手续。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企业并购程序:企业决策机构作出并购的决议;确定并购对象;尽职调查并提出并购的具体方案;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进行资产评估;确定成交价格;签署并购协议;通知债权人和公告;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发布并购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企业并购程序:企业决策机构作出并购的决议;确定并购对象;尽职调查并提出并购的具体方案;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进行资产评估;确定成交价格;签署并购协议;通知债权人和公告;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发布并购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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