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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一个朋友女,她和老公分居5年,突然老公有欠债,她不知情,这债务会牵连到她妈

婚姻债务 2023-12-15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其中一方欠下的债务:夫妻在分居期间,一方个人欠下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另一方事后也没有追认的,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分居后对方恶意欠下的债务,比如因为赌博欠下的债务,因为自己吸毒欠下的债务等等,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对方欠下的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有关,是为了抚养子女而欠下的,那么该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个人欠下的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是属于个人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所以由个人的财产清偿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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