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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办收养手续你好

收养 2023-12-15 2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补办收养手续的办法:第一步,收养人与送养人就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收养时间、附加条件、登记等问题协商一致,并据此订立书面的送养协议。第二步,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补办收养手续的办法:第一步,收养人与送养人就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收养时间、附加条件、登记等问题协商一致,并据此订立书面的送养协议。第二步,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补办收养手续:
    1、收养人与送养人就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收养时间、附加条件、登记等问题协商一致,并据此订立书面的送养协议;
    2、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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