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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吗,我家里出现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被撞死,小车追尾,但事故现场,两辆车在同一边,小车后面摩托车在前,这个应该如何处理我家里出现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被撞死,小车追尾,但事故现场,小车后面摩托车在前,这个应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4-04 08: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该给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责任认定证明。
      
    2、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修复,并无其他折旧赔偿。
  •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 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6 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里生活,如果是农村生活,那就参照农村消费性支出) 精神抚慰金=5-8w。
    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他项目
  • 需要经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由发生肇事的对方车主或司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赔偿根据责任认定书进行,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过部分按责任分摊,有商业险的,超过部分可由商业险承担。 死亡的,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受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构成伤残等级的要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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