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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按受伤之前的平均工资发放。因本人工资发放是现金,加上工资条上没有年、月份,没有盖章,签名!如何证实自己的工资?去仲裁

讨薪 2023-12-16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劳动者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工伤工资支付协议书;
    (2)、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4)、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条
  •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工资不是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实际应发工资。应发工资是所有劳动所得的现金总和,也称税前工资,没有扣除应缴应扣的各种项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其行为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应据理力争,应当采取一定的策略,要求用人单位仍按月发放工资。
    劳动者在准备据理力争自己的工资时,首先,要注意从不同渠道了解以下因素,如老板的为人、用人单位的规模、用工的规范度等;其次,要注意回忆,您在发生工伤后的第一时间内,老板或用人单位的相应态度和采取的措施。
    最后,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生活费”,而不说“工资”。法律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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