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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某公司签订一份合同,里面有约定争议需要到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但对方公司在广东东莞,当时签约地在我这边的肇庆,前天到该公司举行会销的地方找他们退款,对方让我自己手写了一份退款协议,只有对方自称负责人的手印和签名,不是法人没有公章,约定3天内到账,现3天已过,没有收到退款,对方一直在推拖,让我直接起诉,想问下这个退款协议成立吗?主张什么理由去起诉呢?而且也发现该公司已是被执行公司,这种情况下就算胜诉,也怕该公司已经做好财产转移或者换法人换公司名,到头也是徒劳,如何做呢?

经济仲裁 2023-12-16 12: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是否可以退款看合同约定,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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