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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土木结构的房屋,房主是我父亲名子,父亲去世后,98年我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买房人是城镇户口,他老婆孩子是我们邻村的,现在房子己征收,没征收前我就向征收办提出了房子没过户,而且还有卖房时要求他交我们组上的钱到现在没交,也就是管理费,我多次向征收办的提出这征收合同不能由他签,但征收办不但合同跟他签了,而且款也付给他了,不过在拆房时我没让给拆,房子还在,是修城际铁路没钱停工了,请问这件事我要怎么样维权。我家有一土木结构的房屋,买房人是城镇户口,现在房子己征收,房子还在,请问这件事我要怎么样维权。

房产纠纷 2019-04-13 21: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过户所要缴纳的费用:
    交易税费共涵盖8个税种,主要有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各税种的征收比率依地域有所差异,但区别不大。
    1、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为
    1.5%和1%。
    普通住宅征收比率为成交价的
    1.5%,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4%。具体征收比率:9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首套1%、二套3%);90至140平普通住宅(首套
    1.5%、二套3%);别墅等非普通住宅(成交价的4%)。
    2、营业税:税率为
    5.5%。
    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3、印花税
    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
    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为每件5元。
    4、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承担。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
    2、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
    4、房屋使用性质;
    5、房屋的结构、质量、装饰标准、附属物、配套设施等状况;
    6、房屋的价格和支付方法;房屋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
    7、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
    8、维修基金的处理;
    9、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水、电、暖、煤气等费用及过户;
    10、卖方配偶同意出售的声明;
    11、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
  • 房屋买卖怎样过户有以下几点步骤:
    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
    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
    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
    5.5%收取;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6.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
  • 卖房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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