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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爸爸稀里糊涂给一个远房亲戚的借款签了担保人,后因种种原因,债主找我家还款,我爸先垫付了,但是联系远房亲戚尝还时,联系不上也找不到人,又没有借条,电话有部分录音也没明确承认他欠款金额,微信记录也没承认过具体金额,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么?

债务追讨 2023-12-16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遇到对方欠钱不还,在与对方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解决。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应确保自己的欠条没有超过时效。二是要书写起诉书,另外还要保证不超过诉讼时效,借贷关系明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法律分析:遇到对方欠钱不还,在与对方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解决。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应确保自己的欠条没有超过时效。二是要书写起诉书,另外还要保证不超过诉讼时效,借贷关系明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在借款人跑路的情况下,可以向担保人追偿,若借款时,没有约定担保人的担保金额,则可以视同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可以要求担保人全额赔偿,因此,可以将担保人一起告上法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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