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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段时间开车把行人撞了,是我全责,病人有三、四根肋骨骨折,今天去做伤残鉴定要我出鉴定费合理吗?应该谁承担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6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谁承担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因为鉴定费属于诉讼费用范围。需要伤残鉴定的,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般交通事故鉴定费多少钱
    根据不同的鉴定机构,具体收费不同。患者家属或医疗机构应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根据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不是说符合不符合的问题,既然对方受伤了,受伤的人申请做伤残鉴定了,当然就可以做了,费用谁申请谁先承担,如果鉴定结果出来,构成伤残标准了,受伤一方起诉的时候,一般也会主张要求侵权一方承担鉴定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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