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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对方已把我拉黑,欠好几天了,每次都是说过两天还,不讲信用,现在她人躲在广东

债务追讨 2023-12-16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不能报警。因欠钱不还拨打110报警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理,欠钱不还属于经济纠纷,不在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提交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复印件一份、并预交诉讼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无论是因为分手或者是其他原因发生欠钱不还的事情,都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经济纠纷,这样的事情不归公安机关管辖,即使报警了也是不会被受理。如果是大额资金的欠款,债权人应该搜集好具体的证据比如欠款知欠条、银行的转账回单、支付宝或微信转账的凭据等,在多次正常的催讨还是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之内向法院起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 对于这种异地朋友欠钱不还的话,可能是因为金额小,他觉得不用还,还可能是忘记了,你可以善意提醒一下他,也可以找他私下协商解决,如果他还是不还,你可以问问欠条说,看看能不能帮忙,对于这种人,你可以学会运用法律法规,直接走法律程序起诉他,虽然金额少,但是毕竟是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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