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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属于男方父母,现在起诉离婚时女方要求分家析产,这样合理么

离婚 2018-07-24 15: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关于离婚的条件:
    1、按照《婚姻法》的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1],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1、目前规定,双方是免收交易税费的。  
    2、若拟析产的房屋正在按揭中,需要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的配合才能办理析产登记,或者将贷款结清。  
    3、各个银行对于离婚析产有不同做法,通常来说客户除了要到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外,一般需要还相应担保。  办理的大致流程如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注意:  a、一般来说,房管手续只要一人(协议取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去办理即可,无需另一方配合。  b、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一方要补偿另一方资金才能获得房屋权属的,在办理房管手续时需提供资金转账证明。
  • 离婚起诉一审判决后,对方上诉的,则判决尚未生效,那么你们在法律上仍未离婚,仍然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对方所得房产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主张分割一半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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