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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在职在岗,达不到公司指定的okr,被降级降薪,合理吗

讨薪 2023-12-18 0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怀孕女职工能否被降薪
    1、怀孕期间公司不可以降工资。公司应适当照顾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可以减轻其工作量或调离至其他较轻松的岗位,但不能降工资。如果降工资了,那么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申请调解仲裁等。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二、公司不给孕妇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不给孕妇发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与公司协商;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 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降薪是不合理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来给职工调岗,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是合理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在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单方面要求调岗降薪的行为一般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法律依据:在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单方面要求调岗降薪的行为一般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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