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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网贷套路了,借款2000元还没看见合同填完资料直接下款,到账1040,4天就要还款,我应该怎么处理,报警?

网络借贷纠纷 2023-12-18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贷没还应尽快还上,可以提前一个月联系放贷平台,申请贷款展期,缓解当前还贷压力。否则面临承担逾期费用;承受平台花式催收;面临信任危机;产生个人征信产生污点;被告上法庭等后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网络贷款的,可以到贷款的银行说明情况,收集相应的证据报警处理,对于该贷款,当事人不需要偿还。一般申请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当时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等。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网贷还不上可以和提供贷款方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还款。如果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需要支付逾期利息承担违约责任,还会影响个人征信,不利于以后在银行办理贷款等业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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