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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路进入主路发生碰撞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8 1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辅路进入主路发生碰撞是谁的责任
    1、辅路的责任。对于有辅路的车道,主路车辆享有优先通过权。因此当主路车辆右转进入辅路时,即使辅路车辆是直行状态,也万万不可抢行,一旦发生事故,辅路车辆将会承担全部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
    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二、主路与辅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的时间具体是什么
    主路与辅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的时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辅道与主道撞的具体责任划分是需要依据交通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而决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在到场调查后会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责任情形分为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五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辅道与主道撞的具体责任划分是需要依据交通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而决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在到场调查后会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责任情形分为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五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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