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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空置房能否减免物业费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2-18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空置房可以申请减免物业费。比如,业主在经过验收之后,因未装修而不具备入住条件或入住后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可向物业申请减免物业费。具体降价幅度由业主和物业协商确定,一般为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或者百分之五十。但是实际生活中,物业一般会为了避免出现假空置房,而一次性收取半年护着更久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1、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2、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3、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民法典并没有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规定,只要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法律分析: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是,空置期的房子要按照原来的价格缴纳70%的物业费。如果自己的房子达到空置期后,业主应当主动向有关部分提交申请。现在的物业不存在空置减免费用,之前重庆出过地方法规空置房减免费用,但是现在物权法规定业主不能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也就是说,只要交付后,一年内无论房屋是否空置都是要交纳物业费的,只是交纳的数额有区别。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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