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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了对方受伤我方没事我方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9 0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应给付的赔偿。被车撞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赔偿,由责任方承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赔偿,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交管部门调解,也可提起民事诉讼。
  • 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车祸受伤后,依据伤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而误工费依据伤者的收入而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误工标准的认定
    误工标准的认定
    误工标准应按照伤者在事故前的收入情况进行核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误工标准应按照伤者在事故前的收入情况进行核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有固定收入”的情形,包括非农业人口中固定收入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两种情形。
    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以伤者实际收入减少计算,但超过国家计税点的需提供完税证明。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该行业平均工资计算,其它农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情形,包括非农业人口中固定收入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两种情形。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以伤者实际收入减少计算,但超过国家计税点的需提供完税证明。
    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该行业平均工资计算,其它农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单位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单位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除此之外,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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