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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块地以前的房屋都不在了,就是种植庄稼好些年了,要是宅基地,不是说宅基地满俩年为使用的村集体可无偿收回么,用于种植不盖房子属于宅基地利用么?农村管理不太具体,太松散,现在开发旅游区这块地被占着,又该怎么补偿这块地?不是说宅基地满俩年为使用的村集体可无偿收回么,用于种植不盖房子属于宅基地利用么?现在开发旅游区这块地被占着,又该怎么补偿这块地?

房产纠纷 2019-04-04 10: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要看具体发布的拆迁补偿公告方案。一般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部分为土地补偿款,这部分的补偿款是集体所有,一般由集体统一进行分配;一部分为拆迁安置款,一般为集体统一安置,国家下拨安置费用专款专用;还有一部分为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一般根据附着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 宅基地收回拆迁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 村宅基地产生的土地纠纷通常是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宅基地归属等纠纷。比如,宅基地上的房子跟宅基地继承问题。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但是继承法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保护的。在现实过程中,也大都依照房随地转的原则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跟着房屋一起继承。
  •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宅基地的程序:
      
    1.需建住宅的村民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核,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
      
    3.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另外需引起注意的是,农民朋友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时,一定要根据所在地的有关具体规定先行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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