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的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与遗产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等材料;
2、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员询问记笔录;
4、制作公证书,当事人签名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