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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账记录可以当做还钱证据吗?

网络诈骗 2023-12-19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情况,微信转账记录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是最好还是要证明该笔转账的用途,以电话录音的方式或第三方人证的方式等证明。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这些条件:
    1、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
    2、微信证据的完整性。例如应有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链,综合证明借款性质。
    3、能达到证明目的。例如在微信借钱时,应备注“借款”、“借钱”等字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微信转账记录当然算证据,微信转账记录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微信转账记录由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能力较弱,往往还需要其他证据材料加以佐证。因此微信转账记录在作为证据使用时,要保证其反映事实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关联性。法律依据:微信转账记录当然算证据,微信转账记录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微信转账记录由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能力较弱,往往还需要其他证据材料加以佐证。因此微信转账记录在作为证据使用时,要保证其反映事实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关联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法律分析:转账记录能作为证据。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范围。但是,记录中需明确身份、明确用途、保留记录。另外,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明确规定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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