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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协议离婚,当时儿子8岁由父亲抚养,现在孩子15岁了,他强烈表示表现出来要和我一起过,我们双方都已经再婚,现在孩子检查出来身体很不好,现在感觉孩子已经有轻微的自闭症,不愿意和别人交流,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我要怎样才能顺利的变更抚养权呢2008年协议离婚,当时儿子8岁由父亲抚养,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我要怎样才能顺利的变更抚养权呢

离婚 2019-04-22 1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1、离婚后原配偶无继承权,但离婚不中止子女关系,子女依然享有法定继承权。
    2、仅为法定继承权,如果父亲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
    3、孩子如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需要保留必要的份额。
  •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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