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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的分家单现在还有效吗?如何回去要能要回来吗?需要带哪些材料

债务追讨 2023-12-19 11: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包括: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4、办理时需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5、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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