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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不给吗?,怎么规定

子女抚养 2023-12-19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起诉方式为:
    1、当事人应当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对抚养费案件作出判决;
    2、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并且告知当事人。
    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
    抚养费标准为:
    1、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不支付的办法:如果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就抚养费提起民事诉讼,并根据生效判决请求强制执行。如果双方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根据生效判决,请求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离婚后可以不付抚养费。但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经双方协商一致;
    2、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且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
    3、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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