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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出了交通事故导致肩膀处骨折,现在上了钢板,请问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 2019-04-23 19: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您可以要求死者家属提供死者生前工作、生活情况证明。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酒驾车祸致对方骨折涉嫌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被法院认定为对方死亡确由本次车祸造成,肇事者就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如构成伤残则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如造成被害人死亡,则有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另外,只要受害人一方不负事故全责,对方投保的交强险就必须在1万的医疗赔偿限额和11万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之内全额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之外的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分担。
    我经常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您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点击我主页寻找我手机号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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