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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合同纠纷案件

遗产继承 2023-12-19 17: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也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说明赠与人在非履行道德义务的口头赠与中,赠与人于赠与物给付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
    赠与人既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受赠人也就不能请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人自然不发生债务不履行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赠与合同纠纷处理如下:
    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
    2、第三人居中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可以进行仲裁或诉讼;
    4、起诉人民法院,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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