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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不给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12-19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抚养费不给,具体情况如下:
    (1)
    1、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先找对方协商;
    (2)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抚养费不给的办法:若对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中载明的扶养费支付义务,当事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若当事人拒不履行离婚协议中载明的支付义务,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经依法审判后,持生效裁判请求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起诉方式为:
    1、当事人应当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对抚养费案件作出判决;
    2、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并且告知当事人。
    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
    抚养费标准为:
    1、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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