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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期间以后可以辞职吗,有什么规定

破产清算 2023-12-19 2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清算期间能离职,一般情形下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但是若是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破产期间员工可以辞职。但最好清算后离职,公司破产员工有权要求结算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在宣告破产后,即使进行经济补偿金。公司在宣告破产后,即使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在清算后公司会取消法人资格。
    此时公司不复存在,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也就要解除,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法律并没有排除破产清算期间,劳动者解除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力,即使在破产清算期间也可以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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