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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违约怎么处理

土地纠纷 2023-12-20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未依约定交纳承包费,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五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八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通过协商解决;
    2、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村(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土地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根据发包方和承包方责任主体的不同,包括以下方面:
    (一)、发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2、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
    (二)、承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
    1、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
    2、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我国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法》第 20 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 30 年。草地的承包期为 30 年至 50 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 30 年至 70 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到期后,土地应交回发包方处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请续期,发包方如果同意,则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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