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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

工程质量纠纷 2023-12-20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如何进行控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2)严格控制建材、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管理;
    (3)强化培训、优选施工人员;
    (4)采取措施,加强施工技术方面的质量控制;
    (5)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 “管理也是生产力”,管理因素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哪里备案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地点如下:
    (1)到工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登记领取办理合同备案表格;
    (2)按目录准备相关资料及刻电子数据光盘;
    (3)提交资料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
    一般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
  •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包括:数据统计法。语言描述法。过程能力法。动态控制法。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 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数据统计法。语言描述法。过程能力法。动态控制法。施工方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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