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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争论中他人先动手打我但是我躲开了,我还手打到了他最后打起来了,我受了轻伤,他人没事儿。怎么判呢可以起诉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0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别人打伤了,需要进行伤情鉴定,如果经过鉴定是轻伤,打人者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如不构成轻伤,那么就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发生纠纷后对方打人的,双方可以冷静之后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如果对方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当事人可以及时报警;涉嫌犯罪行为的,还可以向法院、检察院等报案、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看你们怎么和解。是否公安部门、甚至法院主持的和解,是否有白纸黑字和解协议书,还是路边两人口头说说……还有否事情有什么新的突变……一般法院、公安部门处理都会有案底,和白纸黑字协议书一样,这些和解内容都是法律认可的,但如果事情有新的发现、新的突变(那就之前协议范围之外),当然可以起诉另外判决处理。
    如果事情依旧,那么起诉了判决时还是会按照之前白纸黑字和解内容为基础决心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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