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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8年时期沈阳浑南地区买了一套底商门市,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和物业合同协议里有很多霸王条款都是约定乙方的,自己没有看到。2019年时也验收过房了。

请问一下,合同里约定的霸王条款内容是否有效,我们还能在维护自己的利益吗?

业主维权 2023-12-20 15: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买卖中遇到“霸王合同”一般会认定为无效。因为“霸王合同”指在商品交易中,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利用其具有垄断性地位或交易优势,在制定格式合同时违反公平原则的情形。
    格式合同出现以下情形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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