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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探视权

子女抚养 2023-12-20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给抚养费一般并不影响探望权。即使没有给抚养费,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具有探望权。但是,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不给抚养费有探视权。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不给抚养费有探视权。这是两个问题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的生活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这是权利。而支付费用是另一方的义务。而探视权则是不和孩子生活一方的权利,直接抚养一方没有权利剥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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