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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贷是不是能够过户到一方名下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20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房贷可以过户到一方名下。但该房贷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除外。
    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人可协商约定债务由一方偿还,但夫妻间的协议不影响银行向夫妻双方追偿,若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后房贷可以过户到一方名下,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后双方可将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房贷也由该方承担;离婚后双方可以协商将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并承担相关房贷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法律分析:离婚了贷款的房子可以过户到一方名下,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即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至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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