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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工地工伤签的是劳务合同能不能走工伤认定

工伤索赔 2023-12-21 0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地受伤如果签订有劳动合同,可以申报工伤,那么赔偿标准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比照伤残等级确定工伤待遇;如果不是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要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付,这时需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赔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签劳动合同受伤可以算工伤。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如果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一般工伤辞工了,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则申请时效是三十日内,但特殊情况除外。如果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则申请的最长时效是一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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