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买卖合同诉讼标的有规定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买卖合同 2023-12-21 0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卖合同纠纷立案标准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生效应具有哪些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买卖合同纠纷立案标准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生效应具有哪些条件
    合同生效应具有的条件如下: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法律分析: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的诉讼标的就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应当由主张合同关系存在的一方当事人举证证明。要证明买卖合同关系的存在,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原本。如果没有书面形式的买卖合同,也可以通过其他间接证据证明事实上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吉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