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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19年的时候去旅游每个人押金2000元,一共是29人现在还欠我42000元没有退回,(收取押金是个人代帮旅游公司收取,没有交到旅游公司,自己给扣留)这种行为是属于诈骗么

旅游维权 2023-12-21 08: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要是正规渠道的加入,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交的押金,可能并不违法,但是一定把押金单据收好。等以后退还。但是如果押金数额巨大,该返还又不返还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法律分析:被骗押金对方不退还可以报警,警察会帮处理。如果数额在2000以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3000元,对方涉及诈骗罪,可以立案了。但是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这时候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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