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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再婚,儿子跟我,他有一女,婚后不知道他欠债几十万,现在结婚6年才知道一些,6年期间我们共同经营生意,经济一直他在管,期间他有还他的婚前债务,也有借别人的钱,是他自己借的,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我想和他协议婚后这6年期间和婚前债务应该是他个人债务行吗?有这个法律吗?又怎么来协议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我想和他协议婚后这6年期间和婚前债务应该是他个人债务行吗?又怎么来协议

离婚 2019-04-20 13: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如下: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债权,为夫妻的共同债权。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外形成的债务,或一方为了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而对外形成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共同债权很好理解在此不贅述。共同债务通常来讲,包括两方面: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及为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抚养教育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等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发生的债务。
      为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个体工商业、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双方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证券交易活动所负的债务;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且收入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以个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虽由一方独自筹资但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双方就共同债权协商不成,主要表现在双方对是否存在债权,债权数额的多少,债权如何分配等方面存在分歧。出现协商不成的时候,法院依据法律关于夫妻共同债权的规定及照顾子女及女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 对独资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用共有财产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  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婚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  
    4、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所负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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