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农村拆房怎么拆

拆迁补偿 2023-12-21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农村拆迁应该是指农村房屋拆迁,根据安置补偿方式的不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不一样。第一种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这种方式,现金补偿足以让被拆迁人在新址建成一套与原来面积,装修程度相当的房子,并略有盈余即算合理。第二种是提供安置房安置,也就是用被拆迁房屋换取安置房,这种方式,一般要考虑到容积率、公摊面积等因素,置换比例一般高于1:1。第三种是货币补偿,这种方式应该综合考虑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按照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不降低为原则来进行货币补偿,对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一般在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70%左右即算合适。法律依据: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农村宅基地原拆原建程序:
    1、提出书面申请符合翻建条件的村民向村委会提出房屋翻建的书面申请,并附带个人身份材料以及房屋证件;
    2、村委会评估、公示村委会在接到村民的申请后,组织对申请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公示。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公示期满后上报乡镇政府;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并且将审查结果在乡镇证公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县级住房建设部门复核、批准县级部门对提交上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于符合翻建条件,将允许其进行房屋翻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根据安置补偿方式的不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1、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现金补偿。
    2、提供安置房安置,也就是用被拆迁房屋换取安置房,一般要考虑到容积率、公摊面积等因素,置换比例一般高于1:1。
    3、货币补偿,对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一般在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70%左右即算合适。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