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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朋友,有聊天记录,现在联系不上了。

债务追讨 2023-12-21 1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有聊天记录,是否可以起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提供的聊天记录,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聊天记录不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人民法院会以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立案。
    聊天记录不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必须提供其他的证据,其他的证据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人民法院会予以立案,对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理,认定被告确实借钱未还的,应当作出判决,让被告尽快还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可以报警处理,此外,朋友借钱不还还联系不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如下:
    1、作为朋友,能够借钱,说明交情确实不错,可以通过联系双方共同朋友作为第三方,居中调解,以形成有效的协商方案,处理好与朋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也可以不考虑朋友关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朋友归还欠款,实现自己的债权,保障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朋友借钱不还的,当事人一般不可以报警,因为这属于民事借贷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因此不在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内。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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