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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如何办理转让

股权转让 2023-12-21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如下:
    1、就收购而言,应召开股东大会;
    2、就收购股权的重要事项,双方进行谈判;
    3、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批准后,对于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
    4、验资;
    5、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
    1、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转让事项达成一致;
    2、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的有关记载;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股权转让一般按下列程序予以办理:
    1、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权的,由双方达成合意即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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