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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哪些情形可以裁员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1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裁员:
    1、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情形之一;
    2、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3、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4、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用人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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