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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的自己全款买了房子,但写了自己和女朋友的名字,如果分手的话房子会怎么判?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21 17: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一般来说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如果是两个人合买即登记在两人名下,如未取得产权证,则看购房合同上是否有两人名字,则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女方也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应当返还女方钱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分析:
    1、分手时,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且女方也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男方,男方应当返还女方钱财。这里有个前提,即女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没有证据,也很难得到保障。
    2、如果房子是登记在2人名下,但产权上未记载份额,双方也没有另外约定份额,则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3、如果写的是2个人的名字,且约定好了分配比例,则一方需支付另外一方其支出的首付费用,房屋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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