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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签订个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内有约定1个半个月内的固定时间办理完房本交给我,但是两个半月才办理完,但是我不想要了,可以解除合同吗

二手房 2023-12-22 09: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双方在符合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条件时,具有自行解约权利。除此以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
    根据2012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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