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欠钱,父母没有义务偿还。目前在法律上没有子债父偿的规定,子女本人所欠的债务,应当由子女个人偿还,跟父母没有任何的关系,父母没有任何偿还的义务。子女意外死亡的,父母应当在子女遗留的财产范围内进行偿还,遗产无法偿还所有债务的,只需要进行有限偿还,超过遗产的部分,父母无需偿还,但是父母自愿偿还的除外。
父债子女偿或者子债父偿,目前只存在于道德上面,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比如子女无力偿还债务,在法律上面,父母没有帮子女偿还的义务,债权人也无法要求父母代替子女进行偿还;在道德上面,父母可以代替子女进行偿还,这个是得到支持的,但是,这个是自愿偿还的,父母不愿意偿还,债权人不可以通过非法手段强制让债务人的父母承担偿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