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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分户条件是哪些

土地纠纷 2023-12-22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分户,分为三个标准:需根据人均耕地面的多少进行分配;以用地区域和不同的土地性质,来进行农村宅基地的分户;再就是根据每个家庭的人口数,来确定每家应划分多少宅基地面积。此外,若是以家庭人口数目,进行宅基地分户的话,家庭人口自然是越多越好,不过家庭成员中年龄未满18周岁的成员,是不具备参加分户的条件。
    如果说家庭成员的年龄是达到了18周岁,但是并没有独立,还是和父母一起居住的,那么也是不具备有分户条件,自然无法进行宅基地分户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九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 关于农村批宅基地条件,各省市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情形,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原本的宅基地灭失或者因分户,宅基地未达到限额标准;
    2、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法律分析:现在农村分户口好分。农村宅基地法规是一户一宅,一户不能拥有两宅,因此有分户条件要提前分户。农村宅基地法规是一户一宅,一户不能拥有两宅,因此有分户条件要提前分户。
    申请人带着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该部法律并未对户应当如何界定予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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