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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购房全款发票丢失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12-22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全款购房发票丢失应该携带身份证到税务所查询调档,开具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登报公示遗失信息,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房产证到地税部门办理补票手续。法律依据:《契税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全款购房发票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到税务所查询调档,开具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登报公示遗失信息,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房产证到地税部门办理补票手续。法律依据:《契税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一、购房发票丢失了怎么补办?
    1、购房发票丢失可找开发商,复印底联盖财务章。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购房全款发票,不会影响房产证办理。如果购房发票丢失,需要提供经过税务机关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否则不能提取公积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二、购房合同丢失?
    1、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再跟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预售登记后,但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者丢失合同,必须在报纸上声明合同作废,待3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进行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
    3、预售登记后,并已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新的合同。
    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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