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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具有哪些法律性质

赠与合同 2023-12-22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赠与合同具有以下法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2.诺成行为。赠与合同必须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
    3.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1.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合意的法律行为;
    2.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但也可以附义务;
    3.赠与合同是无偿转移自己财产所有权给他人的合同;
    4.赠与合同是除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及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外,在财产所有权转移前可撤销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具体有: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法律其他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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