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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债权债务怎样处理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22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在企业吊销后,应及时处理债权债务,将公司原有财产清偿债务。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宣布债权债务的清算,在企业吊销后,45日内债权人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公告或者清算的,由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工商档案中,档案中应有该单位的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予批准吊销,因此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在企业吊销后,应及时处理债权债务,将公司原有财产清偿债务。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宣布债权债务的清算,在企业吊销后,45日内债权人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公告或者清算的,由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工商档案中,档案中应有该单位的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予批准吊销,因此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要进行清算的,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债权,由清算组进行回收,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在债务全部清偿后,办理注销登记。
  •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债权人维利的方式:积极关注公司动态,在收到清算组通知申报债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在清算组完成清算后,即可获取相应破产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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